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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当得利而支出的费用能不能要求返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00:15:05 人浏览

导读:

没有法律依据而导致一方收益,另一方因此合法权益遭受损失,这是我们常说的“不当得利”。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不当得利”这个名词,那么因不当得利而支出的费用能不能要求返还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没有法律依据而导致一方收益,另一方因此合法权益遭受损失,这是我们常说的“不当得利”。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不当得利”这个名词,那么因不当得利而支出的费用能不能要求返还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因不当得利而支出的费用能不能要求返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如下情况下,当事人虽没有给付义务而给付,另一方的得利也不予以返还。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养子女对其生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因收养而被解除,不再负担。若该养子女仍赡养其生父母,则属于尽道德义务,对于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养子女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未到清偿期本无清偿的义务,但若债务人主动提前清偿而受领时,即使债务人因此而失去利益,债权人因此而取得利益,债权人得到利益也不返还。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一方明知自己没有交付义务而向他人交付财产的,对方接受该财产不予返还。

  4、 因不法行为交付的财产。不法原因既包括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也包括违反公序良俗。因不法行为而给付财产的情形下,对方不能取得该财产,该财产应当收缴。

  二、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

  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该项请求权以使得利人返还其所受利益为目的,非以相对人所受损害的填补为目的。所以,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过了受损者的损失,受益人只在损失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较受损者损失小,受益人也只于受益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但受益人主观上为恶意的,受损者得请求损害赔偿。

  三、不当得利的特点

  1、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不当得利人的主观会影响到其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恶意的不当得利人不得要求当事人返还其保管权利所支出的费用。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因不当得利而支出的费用能不能要求返还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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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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