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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18:06:15 人浏览

导读:

无因管理纠纷是指因本人的利益可能要遭受侵害或损毁时,管理人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而实施的管理行为,之后以此管理行为向本人要补偿,或者管理导致财产损失情况拒不支付补偿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无因管理纠纷如何处理

  无因管理纠纷是指因本人的利益可能要遭受侵害或损毁时,管理人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而实施的管理行为,之后以此管理行为向本人要补偿,或者管理导致财产损失情况拒不支付补偿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无因管理纠纷如何处理。

  一、构成无因管理的条件

  1、构成条件包括:为了他人的利益、无法律上的义务、管理他人事务。

  2、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3、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1)阻却违法,即管理人的管理行为成为合法行为;

  (2)在本人和管理人之间产生债务关系,即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是无因管理之债的发生根据,无因管理之债是无因管理的效力,其内容是管理人与本人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

  二、无因管理纠纷处理

  1、管理人未尽到适当管理义务而致被管理人损害的, 需负赔偿责任;但是, 在紧急情况下管理人非故意、重大过失致损,不负赔偿责任(紧急情况下轻过失免责) 。

  2、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如在灭火过程中导致管理人的西服烧毁

  3、《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4、无因管理能引起债的发生,是一种法律事实。该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故非民事行为。就本人债务的产生而言,系基于他人的管理行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性质为事件;就管理人债权的产生而言,系基于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尽管管理行为需要管理人的管理意思,即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但由于该意思不是以设立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意思,同时也不要求必须表示出来,因而其性质为事实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无因管理纠纷如何处理全部内容,无因管理本是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行为,完全处于自愿原则,本人合理补偿管理人也是情理之中,管理人也无权要求本人支付报酬。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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