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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7 18:41:10 人浏览

导读:

不真正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主要包括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以及幻想管理三种类型,无因管理的构成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那么不真正无因管理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不真正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主要包括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以及幻想管理三种类型,无因管理的构成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那么不真正无因管理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怎样

  不真正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所管理事务是为管理人自己,而非为他人而管理事务。不真正无因管理不具有真正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即管理人是为自己而管理事务,而不是为他人管理事务,因而不构成真正无因管理。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不能产生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真正无因管理包括三种类型:(1)误信管理。(2)不法管理。(3)幻想管理。

  1、误信管理。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产生误信的原因有几种,不同的原因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管理人所承担的责任亦不同。因本人的过失,或因管理人与本人双方均有过失或均无过失,使管理人产生误信而加以管理的,本人与管理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本人可以请求管理人在现存利益限度内返还不当得利。因管理人的过失产生误信而加以管理的,本人可以请求管理人返还其利益,并不以请求返还时现存利益为限,管理人与本人亦可产生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管理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不法管理。不法管理是指管理人明知为他人之事务,仍作为自己之事务而管理。在不法管理中,管理人是以自行取得管理效果为目的,主观上是为自己而管理,客观上将管理利益归属于自己,对本人造成损害,构成侵权行为,管理人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管理人所赔偿损失额的计算,当管理人所得利益低于本人实际损失时,以本人的实际损失计算;当管理人所得利益高于本人实际损失的,以管理人的所得计算。

  3、幻想管理。幻想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自己之事务为他人之事务,而管理。在幻想管理中,因管理人的误信,将自己的事务当作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所管理的事务为管理人自己所控制,尚不会与他人产生法律关系。但管理人将所管理的事务进行处分时,亦可能产生不当得利或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如管理人张某将自己所有的土地,误认为为李某所有,指使李某的雇工进行耕作。又如管理人王某将自己的车,误认为是谭某的,将车归还给谭某。前者张某与李某产生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后者王某与谭某产生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幻想管理不能成立无因管理,只能依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或错误等规定解决有关事项。

  二、不适法的无因管理

  不适法无因管理,也称不当的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但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管理事务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不适法无因管理包括三种情形:

  (1)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且违反本人的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

  (2)管理事务利于本人,但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

  (3)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但不违反本人的意思。

  三、无因管理是什么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不具备这一要件者不属于无因管理。根据各国的民法规定,无因管理事实将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引起债的关系;本人负有偿付费用并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怎样的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大家可以了解,不真正无因管理主要包括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以及幻想管理三种类型,不真正无因管理不具有真正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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