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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应提交什么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17:56:15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在经过劳动仲裁之后还没有解决的,就只能选择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的,而法庭在审理该劳动纠纷的时候,是需要原被告双方提供相关的证据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争议诉讼应提交什么证据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劳动争议在经过劳动仲裁之后还没有解决的,就只能选择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的,而法庭在审理该劳动纠纷的时候,是需要原被告双方提供相关的证据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争议诉讼应提交什么证据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劳动争议诉讼应提交什么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机构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在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期限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时间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举证期限规范了证据提交的程序要求,能够起到规范案件审理的作用,防止和减少“证据突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期限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导致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各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做法不一。有的仲裁委员会规定可以在开庭当天提交证据材料,有的则规定最晚在开庭前一天提交,有的开庭之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也接收。甚至同一仲裁委员会各仲裁员的做法也不一致,出现“打架”现象。

  劳动争议仲裁可以借鉴民事诉讼的经验,明确规定举证期限,以规范案件审理。比如,可以规定在立案后的某一时间期限内或开庭前的某一天进行证据交换,以固定证据和仲裁请求,防止当事人提交证据的随意性以及“证据突袭”。

  三、劳动争议仲裁反诉是怎样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反诉问题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是可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反诉的。本律师就曾代理深圳某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成功向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反诉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单独提出。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只能选择劳动诉讼的,就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了,才能主张自己的诉求,好了以上就是劳动争议诉讼应提交什么证据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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