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修订草案
导读: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诊断鉴定制度条文(草案)
第一条 将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修改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监督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条 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将第三十九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第四条 将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修改为:“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等;”
第五条 将第四十八条“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修改为:“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相关证明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必要时,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供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用人单位不提供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资料,或者病人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的,病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解决与职业病相关的劳动保护争议;接到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与职业病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邀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人员和有关医学专业的专家参加,听取其意见。
“在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病人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在解决与职业病相关的劳动保护争议的仲裁中,病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明确、用人单位不提供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支持病人的主张。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根据仲裁裁决和病人的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诉讼期间,不影响病人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第六条 第六十四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第七条 第六十五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十)项:“隐瞒、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第八条 将第七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本法第六十条所列行为之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知识尽在法律快车劳动法频道,欢迎浏览劳动合同栏目的其他文章
延伸阅读:劳动法全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国务院正在研究起草职业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实施以来,对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据湖南在线-湖南日报12月4日报道12月3日至4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株洲市城区、醴陵市等地的企业和基层职业病防治机构调研,并前往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病房看望慰
核心内容:卫生法包含了一些较小的相对的法律法规,在这些规定里面,有不同的卫生要求规定,下文是关于职业病防治法的解读,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搜寻各种全面的法律法规。《中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