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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一定的押金吗?(全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8 14:17:44 人浏览

导读:

【问题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一定的押金吗?【案情】史君大专毕业前为了工作的事忙得焦头烂额,几乎天天都在网上看招聘信息发简历,也去了无数的招聘会,但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没有工作经验,没有什么证书,还是个大专生,在北京这种硕士、博

  【问题提示】

  用人单位可以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一定的押金吗?

  【案情】

  史君大专毕业前为了工作的事忙得焦头烂额,几乎天天都在网上看招聘信息发简历,也去了无数的招聘会,但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没有工作经验,没有什么证书,还是个大专生,在北京这种硕士、博士多如牛毛的地方要找份工作养活自己真是比登天还难。真是上天可怜史君,一天去招聘会,一家公司的招聘人员偏偏就选了他。经过好几轮面试,史君战胜了众多对手最终获得了唯一的职位。签合同时,合同中有一款规定史君必须交800元的押金,史君不想失去刚找到的工作——公司提供食宿,这样的好事到哪里去找。于是史君东借西凑先付了押金,签了五年的合同。两个月后同学聚会,大家聊起找工作的境遇来,很多同学都谈起到所谓的房地产公司面试被骗押金的经历,史君这才明白要求劳动者交押金是不合理的。回去向老板讨押金,老板坚决表示,押金要合同期满后才能退,要是再来搅事就以试用期不合格辞了他。史君不服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退还他交的800元押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于裁决生效当日如数退还史君所交的800元押金。

  【案例分析】

  首先,我国法律法规禁止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用人单位如有收取费用的应立即退还劳动者。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收取押金的还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上述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史君收取800元押金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规章制度,应退还史君所有的押金。

  其次,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史君与公司订立的押金条款违反了国家的行政规章,押金条款无效,他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属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9、84条

  《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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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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