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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8 13:36:0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小编为你讲述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的条件的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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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问答

  问:我今年已40岁,过去一直没有上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国家推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想问一下参加这个险需要什么手续。

  答:就读者所提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答复: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具有天津市正式户籍、年龄满18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都可以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参保居民每年只需缴纳一次养老保险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以上一年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参保居民每年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照5%、10%、20%、30%四个比例自主选择档次进行缴费。2012年当年按照5%、10%、20%、30%缴费,分别需要缴纳640元、1280元、2560元、3840元。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具有天津市正式户籍(取得临时户籍也就是蓝印户口的居民暂不能参保)、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怎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第一步,由本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参保申请,残疾人员还需携带残疾人证;第二步,由行政村或工作站持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第三步,由劳服中心核定参保人员资格和缴费金额,并为申请人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第四步,由申请人于当月20日前持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就业后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应停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参保后按什么基数和比例缴费?

  答:以上年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可以分别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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