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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者享医保体现“底线公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0 15:39:54 人浏览

导读:

记者近日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珠海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医保费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在此期间,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职工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的各项待遇。(《珠江晚报》2月7日)事实上,珠海市这一政

  记者近日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珠海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医保费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在此期间,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职工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的各项待遇。(《珠江晚报》2月7日)

  事实上,珠海市这一政策也是依国家政策而行。按照去年7月人保部下发的《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在异地转移时,其职工医保也随同转移。但不管怎样,这项政策的良好初衷是值得赞许的。

  当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失业者究竟有多少,无法准确计算。但失业于其自身甚至于国家社会的影响,是值得警惕的——正如经济学家所言,失业威胁着作为社会单位和经济单位的家庭的稳定。此外,家庭之外的人际关系也受到失业的严重影响。一个失业者在就业的人员当中失去了自尊和影响力,面临着被同事拒绝的可能性,并且可能要失去自尊和自信。最终,失业者在情感上受到严重打击。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几乎没有一个社会能实现充分就业,出于各种原因,总有部分社会成员会面对失业困境。因此,我们在关心就业率的同时,还要注重如何为已经失业者提供必要援助。这一点,通常体现在社会保障上。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由此出发,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时期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国家的义务。但不得不正视的是,中国的社保体系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例如在此前,失业者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就是一个问题。

  一般来说,失业者在失业后可领取一定的失业救济金,但其数额往往少于就业时的工资水平,这意味着其生活状况相对恶化,如果此时他还要为如何继续享受医保而发愁,可谓“难上加难”。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其一个公认的基本功能就是“底线公平”。此“底线公平”往往就指向人的基本需求,如保障一个失业者的健康需求(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如果说我们为失业者提供了失业救助,保障了其基本生活,但倘使其基本医疗保险得到不满足,实际上,社会保障仍未完全满足失业者的基本需求。反过来,失业者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则体现了“底线公平”。

  总之,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属于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在公共领域的分配。减少社会不公,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归宿。失业者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主体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追求,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精神。此外,它也有利于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

  (作者系湖北省咸宁市市民)

  延伸阅读: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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