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黑龙江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性质恶劣向社会公布

黑龙江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性质恶劣向社会公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2 04:25:57 人浏览

导读:

黑龙江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严厉打击企业欠薪违法行为,做好春节期间保障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纠纷处理工作,保持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这是记者15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2009年,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大力实施稳定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

  黑龙江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严厉打击企业欠薪违法行为,做好春节期间保障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纠纷处理工作,保持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这是记者15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2009年,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大力实施稳定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加大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2009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5.8万户,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2764起,为4.3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07亿元;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仲裁各类纠纷案件7334起,涉及劳动者1.03万人。

  为确保春节期间保障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纠纷处理工作落到实处,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劳动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突出排查工作重点,针对春节期间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着力加强对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企业及其他曾发生过工资拖欠企业的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隐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纠纷。

  为确保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快速查处涉及拖欠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对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案件,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劳动纠纷调处工作,有效解决劳动争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