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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发生纠纷要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05:36:12 人浏览

导读:

发生工伤后,势必会对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处理,但如果对此发生纠纷了要怎么处理呢,工伤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呢,下...

  发生工伤后,势必会对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处理,但如果对此发生纠纷了要怎么处理呢,工伤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赔偿发生纠纷要怎么处理。

  一、工伤赔偿发生纠纷要怎么处理

  1、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工伤赔偿民事诉讼。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4、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5、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复查鉴定。

   二、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工伤赔偿发生纠纷要怎么处理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发生工伤赔偿纠纷的话,我们还是先确定要怎么处理,看是否是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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