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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天外出工作受伤怎么赔?手把手教你主张工伤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7 15:17:48 人浏览

导读:

台风天外出工作,像新闻工作者、交警要外出工作或者抢险救灾,他们在这期间受伤了,能否算工伤?普通职工在上下班路上受伤害的,算工伤吗?受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么申报工伤保险赔偿?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劳...

  台风天外出工作,像新闻工作者、交警要外出工作或者抢险救灾,他们在这期间受伤了,能否算工伤?普通职工在上下班路上受伤害的,算工伤吗?受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么申报工伤保险赔偿?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抗击台风受伤是工伤吗

  台风天因工作或抢险救灾所受的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在工作时(非上下班途中),因树木倾倒、花盆坠落、高空坠物等原因导致受伤,受伤员工既可以主张工伤待遇,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伤害并构成工伤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双重赔偿待遇。

  二、休假期间抢险救灾受伤视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相关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可以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抢险救灾情形进行的工伤认定,不受工作时间、地点限制。

  三、受工伤怎么申报工伤保险赔偿

  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在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及时按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办理工伤认定,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鉴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

  在事故伤害发生30日内,可先由用人单位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超期申报将要承担该期间的工伤待遇费用。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

  2、进行工伤认定

  一般情况下,工伤事故要符合“三工原则”,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及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人社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经调查核实,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应当在医疗终结期满30日内,向市劳鉴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有关材料。

  经鉴定,可以确定伤残等级和生活护理等级;伤残等级分10个等级,1级最重、10级最轻;生活护理等级分4个等级,1级最重、4级最轻。自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如果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劳鉴委申请复查鉴定。

  4、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赔偿金

  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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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伤保险纠纷怎么解决

  1、如果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核定工伤待遇的

  可以自收到结论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再依法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自收到结论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超过相应的期限,将丧失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救济权利。

  2、如果是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可以自收到初次鉴定结论15日内向市级劳鉴委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自收到初次鉴定结论15日内直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再次鉴定。

  省级劳鉴委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进行重新鉴定。需要注意的是,超过相应的期限,将丧失再次鉴定的救济权利。

  3、如果职工与单位之间发生工伤待遇争议的

  按照劳动争议规定处理,即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实践中,也有不少单位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导致员工在发生工伤后,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个时候,你仍然可以像前面所说的,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各地的具体规定核算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向单位主张,单位拒不支付的,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汤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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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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