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保险 > 工伤新知 > 未办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待遇

未办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2 07:16:1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本文主要讲述关于职工工伤未上保险遭遇工伤的时候所享有的工伤待遇有哪些法律保障。《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中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

  核心提示:本文主要讲述关于职工工伤未上保险遭遇工伤的时候所享有的工伤待遇有哪些法律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中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

  条例要求所有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制度,主要是考虑这些单位的工作伤害风险度相对较高,只有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才能分担雇主的风险,使工伤职工的权益最终能够得以保障。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境内企业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无故剥夺。

  单位由于某些原因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这是他们自身工作的失误,不能以次为理由拒绝员工享有工伤待遇的要求。《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为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是企业的一种法定义务,企业不能把自己的义务推给职工,并以此作为剥夺职工权利的借口。如果企业为职工投保了工伤保险,则职工的工伤待遇由保险机构支付,如果企业没有投保,那么要自己支付职工的工伤待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