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实践
导读:
长期以来,我国虽然在司法鉴定技术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分散管理体制下,司法鉴定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直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现代司法鉴定制度。 以199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司法部“指导面向社会司法鉴定工作”职能为标志,国家启动了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司法鉴定事业有了 飞速的发展,司法鉴定市场的加快发育,为催生新型司法鉴定制度提供了合适的土壤。
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实践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九届人大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四次、五次会议上,分别有5个省团161名人大代表,8个省团266名人大代表,7个省 团234名人大代表提出了有关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立法的议案,充分说明社会对建立现代司法鉴定法律制度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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