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抚养费标准 > 抚养费诉讼的法定事由

抚养费诉讼的法定事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22:42:19 人浏览

导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有义务抚养子女,当一方不抚养子女时,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如果一方在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是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抚养费诉讼的法定事由?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有义务抚养子女,当一方不抚养子女时,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如果一方在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是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抚养费诉讼的法定事由?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抚养费诉讼的法定事由

  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二、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1、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支付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抚养费诉讼的法定事由的内容,由此可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这些都可以作为变更抚养费诉讼的法定事由。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