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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婚姻的“助手”还是“杀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3 08:42:28 人浏览

导读:

相爱的人情到浓时必然渴望完全拥有对方、融入彼此的生活,这时,有人选择了结婚,有人选择了同居。现在,婚前同居现象越来越普遍,同居者说:两个人住在一起,除了可以培养感情,增加了解,也

  相爱的人情到浓时必然渴望完全拥有对方、融入彼此的生活,这时,有人选择了结婚,有人选择了同居。现在,婚前同居现象越来越普遍,同居者说:两个人住在一起,除了可以培养感情,增加了解,也可以就近相互照顾;保守的人则视此为洪水猛兽,认为此举是提早消费婚姻……

  本报记者采访了3个正与另一半处在同居关系的男女,通过他们的亲身体验,帮助您思考:婚前同居,到底是婚姻的“助手”还是“杀手”?

  1

  小雪:

  同居,让彼此更了解

  或许你认为,婚前同居的人必定是非常开放的潮人,其实并非如此,我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叫小雪,今年28岁。去年“五一”期间,我与同居一年多的男友阿均终于携手走入婚姻的殿堂。一年的同居生活,让我们提前“试婚”。彼此相互了解后,婚姻也因此来得从容而理智。

  婚前与男友同居

  我是河南人,大学毕业后来到江门工作。我父母都是很传统的人,受家庭的影响,我性格比较内向,也比较保守。大学四年,不少同学、室友都纷纷有了男朋友,而我却一直没有谈恋爱。其实,我长得并不算太差,在大学也挺受男孩子青睐,但对于男孩子的殷勤,我都一一拒绝了,我希望毕业后再找男朋友。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我的终身大事成为亲朋好友操心的大事。2007年初,在同事的牵线搭桥下,26岁的我认识了同在江门工作的老乡阿均。阿均比我大4岁,他长相俊朗,人很豪爽,给我的第一感觉很好。由于我们是老乡,在饮食、生活习惯等方面比较接近,几个月后,我们便确定了恋爱关系。阿均很懂得照顾人,同在异乡,他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谈恋爱时,我一个人租住在单位附近,阿均已经在江门某高档小区买了房,并且已经装修入住。每次我们在外约会,他送我回家后,都很舍不得离开。认识3个月后,阿均向我提出了同居的想法,传统保守的我当即便拒绝了。半年后,在阿均的软磨硬泡下,我终于将东西搬到了阿均家,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活。

  婚姻来得从容理智

  同居生活过得平实而幸福。每天早晨,我和阿均一起起床,一起吃早饭,然后去上班。下班后,阿均来单位接我回家,然后一起去市场买菜做饭。吃完饭,我们要么出外散步,要么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到了周末,我便和阿均一起打扫家庭卫生。那段日子,我们就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妇一样,非常快乐。这样温馨的生活,让我开始向往真正的婚姻。

  当然,同居生活中难免会有小插曲。一次,阿均外出应酬,一直到晚上10时多仍没有回家,也没有给我电话。正逢他的手机没电,我打他电话总是提示关机。我本身性格比较急躁,头脑里马上就开始想像阿均背叛我的无数场景,我越想越气,收拾东西决定等他回来后正式分手。阿均回来后,我对着他又吵又骂,发泄了我的不满。与我急躁的性格不同,阿均属于非常冷静的人。我骂他时,他一言不发。等我安静下来后,他才向我解释了事情的始终,并真诚向我道歉。

  不断地磕磕碰碰,我们彼此更加了解并适应了对方的性格。

  一年多的的同居生活,我全面了解了阿均,阿均也透彻地了解了我。2008年5月1日,有一种水到渠成的感觉,我们终于选择了结婚。或许因为彼此了解,婚后我们一直是同事们眼中的模范夫妻。

  

  2

  娉婷:

  低到了尘埃里 还是得不到婚姻

  我叫娉婷,今年30岁,离了婚,有个5岁的儿子。

  当年,儿子还不满6个月,我的产假还没休完,就发现丈夫有外遇,我天天跟丈夫吵,在儿子一岁时更不顾双方老人的反对,离了婚,带着儿子搬出那个家,在公司附近租了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住了下来。

  离婚后积极找男朋友

  我离婚的目标非常明确:既然他已经“在河边沾湿”了,难保以后不会重犯。这段婚姻既然有了裂痕,往日的美好也大打折扣了,最重要的,早一天离婚,等于早一天给我机会,如果到了四五十岁时再发现他出轨,那时我人老珠黄,离婚了谁还要我?与其这样还不如早点散伙。

  于是,离婚后,我非常积极地找男朋友。

  我以为,像我这样长相对得起观众、性格温婉、年龄还不算大(离婚时我才26岁)、有一份稳定收入的我是不愁嫁的,可现实告诉我:像我这样的离婚女人太多了!虽然如此,我还是坚信以自己不错的条件,要找到一个如意的丈夫也不难,大浪淘沙,说不定剩下的金子正好被我捡到——也许我有这个运气。

  心甘情愿当他的“保姆”

  前年当朋友介绍平给我认识时,第一次见面平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平38岁,听说是前妻喜欢打麻将,而且红杏出墙,跟别人生下了女儿,平知道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一气之下就跟她离婚了,女儿当然是跟着妈生活。平壮实的个子,话不多,给人的感觉挺踏实可靠的,所以我很快就把平圈定为结婚的可考察对象。约会了几次后,平说我和儿子在外面租地方住,他不放心,也花钱,还不如搬进他位于江华路的家里,我当然求之不得,于是,我们开始了同居生活。

  我很快就进入了家庭主妇的角色,而且毫无怨言。每天打扫卫生做家务,买菜做饭,晚上等着外出应酬的夜归的他回家,甚至去他的公司(他是一家小贸易公司的老板)帮他搞卫生——我做着所有妻子所做的事情,我心甘情愿,我乐在其中,因为我认为像我们这种受过情感挫折的人,最好的方式当然是“试婚”——先同居一段日子,看看两人磨合得如何,把“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恐惧消除,那么步入婚姻殿堂就水到渠成。为了这一终极目标,所有的付出是值得的。即使平的妹妹常常看不惯平对我的漠视,经常当面数落他把我当保姆来使唤。

  他从来不提结婚的事情

  但是,跟平同居了两年,我开始慢慢有了吃亏的感觉。

  先是金钱方面,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平只送过一部价值1500元的诺基亚手机给我,一开始的时候他每个月给1000元伙食费,后来一分钱也不给了,每个月伙食费都是我垫出来的;对我的儿子,他也没有过亲热的表示,生日、开学、过节,一件小礼物也没有送过。

  其次是我越来越发现平的妹妹说得没错:他非常漠视我的存在。刚开始时他还是比较关心我的,后来,我和儿子下班后去哪里,认识了什么朋友,他不管,也不问。上个月我流产了,他连关心的话都没对我说过,我把儿子送回娘家,自己住院一个星期,他一次也没去探望过我。出院后我发现他已经重新与前女友联系上,并且来往密切,在我住院期间他与她去恩平泡温泉。我暗示他结婚的事情,他说他暂时不考虑这事,我又暗示如果没有结婚的打算,那就分手,他又说我有病,无端端地说分手……

  说实话,现在要我一下离开他,我真的做不到,我还是很喜欢他的,有时候他说出差,一两天不见他,我就坐立不安,要听到他的声音才安心;白天我上班,总是做事走神,担心他在外面吃得怎样、在做什么。我在心里说了上百遍要离开他,但总是鼓不起勇气。

  记得当年张爱玲送给胡兰成一张照片,在照片背后题着:当她见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我觉得自己跟平在一起,虽然爱得很卑微,但心底曾经是开了花的,就是为了求得一个婚姻的承诺,但现在看来,即使低到了尘埃里了,也还是得不到婚姻。 (虹樱)

  3

  阿辉:

  爱情不需要“证书”

  我是阿辉,今年28岁,是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怎么说呢,我应该算有家的人了,不过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我还是未婚。在外人眼里,我和珊珊就是两口子,我们住在一起已经3年多了,过着跟其他夫妻一样的生活。我觉得,爱情不需要一本“证书”来证明什么,所以是否领证结婚并不重要。

  同居3年仍未结婚

  时下这个年代,婚前同居已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和珊珊恋爱不到3个月,我们便同居了,过起了小日子。我骨子里是一个崇尚自由的人,不愿意接受太多束缚,所以,我不想过早地走进婚姻的围城。珊珊比我小5岁,是一个可爱的“80后”女孩。她是一名导游,我们恋爱时她才22岁。爱唱爱闹而又贪玩的珊珊,像个小孩一样,对于婚姻也没有什么概念。她正好对了我的口味。

  遇到珊珊之前,我有过两个女朋友。一个是大学毕业那年交的女朋友,我们在一起有1年多时间;随后还有一个女朋友,谈了大概半年时间便分手了。对于很多女孩子来说,爱情的最终结果便是一本结婚证。这是我不能接受的结果,所以最终我和她们都分手了。

  如今,我和珊珊已经同居3年了,她也25岁了。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她也曾经提过结婚领证的事情,不过我都以先忙事业为名推迟了。好在珊珊也是一个追求自由的人,对于一纸婚书并不看重。

  保持浪漫生活

  或许由于没有那一纸婚书,算不上真正的夫妻,虽然在一起同居已经3年了,我和珊珊一直都保持着浪漫生活。

  珊珊很喜欢西餐厅的氛围,我们便固定每周一次去西餐厅吃饭。3年来,我们将江门的西餐厅都吃遍了。珊珊喜欢玫瑰花,我就会给她惊喜,不定期给家里的花瓶插上漂亮的玫瑰花。每逢什么重大节日,我就会陪着珊珊一起下厨,两个人一起做大餐,体会家庭的幸福。珊珊也会常常给我惊喜,每次带团出游,她都会挑选当地的一些特产给我,让我也感受到异地风情。

  我们为对方保留足够的个人空间,大家相互尊重隐私,尊重与外人的正常交往,所以我们很少吵架。看着很多真正的夫妻天天吵翻了天,我很庆幸我们没有结婚。在经济上,我和珊珊两人保持独立,相互不干涉,各自负责自己的开支。除非碰到家庭大的开支项目,我们就一起分摊。有人说,我们这样同居不结婚不好,至少是不负责的表现,可是我不这么认为,真正的爱情并不需要这一本“证书”。

  

  □相关链接

  美国一项研究表明:

  婚前同居夫妇离婚几率高

  一项研究显示,与结婚之后才搬到一起居住的夫妇相比,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就同居的夫妇更有可能离婚。

  研究者预计,目前超过70%的美国夫妇婚前同居。近日发表在美国《家庭心理学杂志》上的研究显示这种婚前同居可能是不明智的。

  研究者认为,同居者有可能并不是因为开始相互厌烦了,而是由于各种错误的原因而结婚。

  “我们认为有些情侣同处一室之前没有明确的结婚承诺,最后却结婚了,部分原因是他们已经同居了。”首席研究员、丹佛大学的加利纳·罗迪斯如是说。

  有的情侣可能是因为共租合同或一起花钱,以及其他的现实考量才半推半就进入婚姻的围城。

  罗迪斯和同事电话调查了年龄在18至34岁的1000多名已婚男女,他们结婚10年或不足10年。调查问题包括婚姻关系满意度、相互间的忠诚度、消极交流程度以及性生活满意度。为了评估一对夫妇离婚的潜在可能性,参与调查的人会被问到“你或你的配偶曾经非常严肃地提到离婚吗?”

  参与的调查者中大约40%回答“婚前未住在一起”,43%的人“订婚前就同处一室了”,大约16%的人只是“订婚后才同居的”。

  和其他情侣相比,那些订婚前或结婚前就和伴侣搬来同住的人有相当多的回答婚姻质量不高,并且有更大的离异可能性。

  “我们认为,订婚前就共处一室的人中,可能会有一些人确实是因为情侣关系中有其他的因素而决定结婚的,”罗迪斯说,“真正原因是他们已经居住在一起了,而不是因为他们真正想结婚并且决定想拥有共同的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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