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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家暴离婚彩礼怎么判

更新时间: 2020-01-09 11:43:3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彩礼怎么判与家暴没有关系。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了需要返还彩礼的几种情形,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彩礼无需返还。如果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婚姻关系,那离婚时彩礼也是不用返还的。

如果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的伤害,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等,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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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向阳律师
主任律师
怀向阳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继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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