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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后,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6 19:20:31 人浏览

导读:

成年子女赡养年迈父母不仅是我国传统美德,更是法律明确的义务,那么法律是否有规定儿媳、女婿之类的家属也有赡养的义务呢...

   成年子女赡养年迈父母不仅是我国传统美德,更是法律明确的义务,那么法律是否有规定儿媳、女婿之类的家属也有赡养的义务呢?即儿子死后呢,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1、儿子去世后,儿媳的赡养义务: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儿媳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那么儿媳也无赡养公婆的义务。

  当然,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因婚姻关系对公婆有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的义务。但是,丈夫去世后,失去了婚姻关系的支撑,妻子就没有了赡养公婆的义务。因此公婆不能在儿子去世后强制要求儿媳支付赡养费。

  2、儿媳、女婿等亲属的赡养义务:

  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

  由此可见,儿媳、女婿这些因婚姻维系的亲属在婚姻关系消灭后,原来的义务也随之消灭。

  但是,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儿媳的赡养费义务与儿媳的改嫁关系:

  儿子去世后,儿媳是否再婚是儿媳的婚姻自主权利,他人无权干涉。至于赡养费,因儿子的去世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的消灭,儿媳对公婆也失去了赡养义务,因此儿媳是否改嫁并不影响赡养费的承担,二者并无关联。

  因此,因儿子去世,儿媳与公婆丧失了姻亲关系,儿媳对公婆不享有赡养义务,公婆不能强制性要求儿媳尽赡养义务,支付抚养费。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儿媳可以在自己的经济范围内给予公婆适当贴补,但是完全出于儿媳的自愿。

(责任编辑:杨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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