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计划生育 > 计划生育 > 最新产假规定

最新产假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2 14:00:52 人浏览

导读:

2016年女职工享受多少天产假?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晚婚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从各地的新计生条例来看,都明确了产假的天数,其中,产假最长的是福建为180天。那么其他各地的最新产假规定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各地最新产假规定。

  北京最新产假规定

  北京新计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上海最新产假规定

  上海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广东最新产假规定

  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安徽最新产假规定

  安徽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page]

  山西最新产假规定

  山西新计生条例第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江西最新产假规定

  江西省新计生条例对生育假做了调整,第四十三条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宁夏最新产假规定

  宁夏新修的计生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同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广西最新产假规定

  广西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天津最新产假规定

  天津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浙江最新产假规定

  浙江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page]

  湖北最新产假规定

  湖北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辽宁最新产假规定

  辽宁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最新产假规定

  四川新计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福建最新产假规定

  福建新计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山东最新产假规定

  山东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河北最新产假规定

  河北新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青海最新产假规定

  青海新计生条例规定,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无论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三孩及以上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日外,延长女方产假60日,给予其配偶看护假15日。且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产、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得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责任编辑:小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