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多年遭家暴 两次起诉离婚终获支持
导读:
日前,家住青白江区的郑老汉当得知自己申请离婚诉讼的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据六十多岁的郑老汉说,自己和妻子多年来一直不和,常常会遭遇到来自妻子的暴力对待,认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郑老汉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缺乏证据 两次诉讼离婚终获支持
青白江区法院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离婚诉讼,六十多岁的郑老汉向法院起诉称,其同龄妻子性格古怪,脾气暴躁,双方经常发生纠纷,甚至大打出手,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原来,郑老汉同妻子结婚后发现,妻子性格非常不好,经常为一点小事就会多加责备,自己得不到一点尊重。而且年轻的时候,妻子就已经有家暴的倾向,曾用刀捅伤过他。此后多年期间,妻子不仅会在言语上指责郑老汉,还常常用管制刀具等物品威胁、恐吓他。深受家庭暴力之苦的郑老汉,为避开妻子提出了分居,但是郑老汉的生活依然没有得到好转。因此郑老汉向法院提出要起诉离婚,解除和妻子的婚姻关系,但由于缺乏证据,当时未获法院支持。一年多以后,郑老汉再次起诉,这一次,法院根据郑老汉提供的证据,并进行了取证调查,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判决准予郑老汉和妻子解除婚姻关系。
遭遇家暴 要用法律维权
据了解,当前在影响婚姻关系的因素中,家庭暴力越来越成为关注的话题,这种现象在老年人身边也并不少见。因此法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家暴应该有所界定,夫妻之间有良好的感情基础,因家庭琐事偶尔发生摩擦,出现争吵这样的情况并不能被认定为家暴,出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应当通过积极调解及时沟通化解矛盾。但如果在家庭生活中长期出现一方殴打、虐待或者严重侵害对方身心健康的行为,就属于家暴行为。”律师也指出,对于家暴行为决不能放任,一定不能逆来顺受,或者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忍气吞声,因为长期的家暴行为可能会造成比想象更为严重的后果的,有时甚至需要施暴的一方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也建议,如果家庭出现家暴行为,感情无法修复,应当及时报警或向亲人、邻居求助,严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据悉,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施行。
(原标题:成都六旬老汉多年遭遇家暴 两次起诉离婚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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