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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违法生育举报范围公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8 12:24:18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烟台市卫生计委公布了违法生育举报范围,其中户籍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但长期居住在本市的人口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医疗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等都是属于举报的范围,并且实行只奖励最早举报人...

  核心提示:烟台市卫生计委公布了违法生育举报范围,其中户籍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但长期居住在本市的人口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医疗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等都是属于举报的范围,并且实行只奖励最早举报人的政策,最高可给予2万元奖励。下文是相关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出生人口瞒报漏报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及时查处违法生育和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出台了新的《烟台市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对举报范围内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经查实后的市民,最高可给予2万元奖励。

  市卫计委公布举报范围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烟台去年共出生73165人,人口出生率为11.2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32‰,合法生育率99.01%,统计合格率达99%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3。

  据介绍,烟台计划生育有奖举报范围为:

  1、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

  2、户籍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但长期居住在本市的人口;

  3、外地来烟及本市跨县市区务工、经商暂住三十日以上的流动人口;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医疗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举报范围内的人员和机构2012年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在受理范围:

  1、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子女两个月以上没有统计上报的;

  2、出生男孩错报为女孩或将违法生育的子女报为合法生育的;

  3、举报时正发生的违法怀孕;

  4、实施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机构和个人;

  5、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生育处理不到位的。

  最高可给予2万元奖励

  举报漏报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错报出生的,要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家庭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小区、单元、楼牌号)、男女双方的工作单位、女方及孩子的现在住址;孩子的孩次、性别、生育时间、接生医院等,举报医疗机构(其他服务机构或个人)和执业人员的,要提供其单位名称、地址;实施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时间、地点、做鉴定或手术当事人和有效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等)。举报人举报时须自编一个由六位任意数组成的密码,并妥善保管,待兑奖时核对,市卫计委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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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计委对举报查实的案件,均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其中,查实违法怀孕的、查实漏报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且60日之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和符合生育二孩政策但未办理《二孩生育证》而生育的奖励1000元;查实漏报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查实出生男孩错报为女孩、违法生育的子女报为合法生育的,奖励5000元;查实漏报违法生育二孩的奖励10000元;查实漏报违法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奖励20000元。

  查实违法收养的,按被举报人子女总数计孩次按上述标准予以奖励。查实实施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机构和个人的奖励10000元。

  只奖励最早举报人

  凡同一违法生育案件被多人举报,只奖励最早举报人(以来信、来电、来人、网站举报时间为准);多人同日举报同一违法生育案件的,奖金平均分配。举报奖励费由举报案件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相关医疗服务机构负担。举报信息内容属实,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已经上报到市卫生计生委的,不再调查,也不予奖励;不属于本《办法》受理范围的举报信息转有关部门办理,不予奖励。

  举报人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指导科联系,在得到领奖通知后持密码按时到该科领取奖金,并为举报人兑奖保密。逾期一个月不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人可采取来信、来电、来人、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

  原标题:烟台举报违法生育最高奖励2万元举报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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