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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4 20:08:46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在现在社会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双方感情破裂不能和好了,且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是离婚登记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那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离婚登记要走什么程序?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离婚在现在社会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双方感情破裂不能和好了,且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是离婚登记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那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离婚登记要走什么程序?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要走什么程序

  1、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2、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3、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4、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5、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6、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双方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双方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7、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8、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三、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理离婚登记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条件主要是婚姻登记处要有管辖权、夫妻双方都到场提出申请,持有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照片、身份证,满足条件后按照程序走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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