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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的法定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05:27:31 人浏览

导读:

在夫妻生活中,结婚是自由的,离婚也是一样,有时候双方过不下去了,会选择离婚。那么申请登记离婚需要哪些证明?登记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登记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夫妻生活中,结婚是自由的,离婚也是一样,有时候双方过不下去了,会选择离婚。那么申请登记离婚需要哪些证明?登记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登记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登记离婚需要哪些证明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事宜达不成一致的话,则需要通过起诉离婚。

  二、登记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离婚。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本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登记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非受外界的阻挠、干涉自愿行为。

  4、申请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已经就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达成离婚协议。

  三、登记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1、第一次诉讼,如果妻子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无其他特殊情况,判决不予离婚。

  特殊情款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房子虽然是丈夫名下,但要具体看是何时购置。如果购置之时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则为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反之则为丈夫私人财产。其他财产按此原则处理。

  3、子已大学,应已超过18周岁,法律上位成年人,父母已经均没有抚养义务。法庭不予处理。如果子确未成年,则可遵照其意愿,判给其父。

  4、财产分割特殊,见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登记离婚的法定条件”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登记离婚的材料、条件以及财产分割规定都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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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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