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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贷款房如何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4 15:38:55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所以一旦不能协议解决相关纠纷,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也是较多人不明白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诉讼离婚贷款房如何分割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在我国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所以一旦不能协议解决相关纠纷,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也是较多人不明白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诉讼离婚贷款房如何分割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诉讼离婚贷款房如何分割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1、 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3、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

  二、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在离婚诉讼中能否分割

  对于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按揭房屋,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进行财产分割,理论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在付清全部房价款之前,对按揭房屋还未取得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就不宜对按揭房屋的权属进行分割,可以先判归某一方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的相关意见就持这种观点。

  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只要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就已经从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所有权,陆续偿还的只是欠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不是房价款,既然取得所有权,理当可以分割。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这些情形都不妨碍对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

  因此,从法理上讲,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诉至法院后,最终被判决先不予分割的情况依然很常见。

  三、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上涨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所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有另一方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方,则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上涨部分进行补偿。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我国的婚姻法规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是需要平等分割的,而夫妻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平等分割的,好了以上就是诉讼离婚贷款房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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