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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2 16:38:32 人浏览

导读:

合同在生活中是人们常见的交易方式,因此合同发生纠纷也是非常常见的,合同履行出现争议诉至法院,首先要解决的是法院管辖的问题,那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是怎样规定的?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在生活中是人们常见的交易方式,因此合同发生纠纷也是非常常见的,合同履行出现争议诉至法院,首先要解决的是法院管辖的问题,那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是怎样规定的?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相关知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一般有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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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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