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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在何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7 13:50:56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合同纠纷这一内容,大家多多少少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在何时?很少有人弄得清楚,而这一问题是赢得诉讼的关键所在。下面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合同纠纷这一内容,大家多多少少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在何时?很少有人弄得清楚,而这一问题是赢得诉讼的关键所在。下面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在何时

  (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

  (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起算;

  (4)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

  (5)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6)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仅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而并未丧失其实体权利和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未丧失实体权利就是说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有权受领,并不构成不当得利。义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以不知时效届满对方丧失胜诉权为由,要求返还。未丧失诉权就是说权利人仍然有权向法院起诉,只是在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事由的情况下,很难胜诉。

  二、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法律快车小编对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在何时的内容介绍到此为止。 这个内容虽然不多,但是非常的关键。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大家一定要把握好合同诉讼时效效纠纷的起算时间。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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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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