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代办盗抢险,车辆丢失要担责
导读: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今年元旦期间,某商场举办促销活动,广告中宣传:凡在两个月之内在该商场购买电动自行车的顾客,商场将在购买之日免费为其办理保险期限为一年的盗抢险。 沈林因为正需要一辆电动车,所以在活动期限内向该商场购买了一辆。
前不久,他和几个朋友在某餐馆吃完饭出来,发现停放在餐馆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想到车子曾经购买了盗抢险,于是他便找到商场,商场工作人员经调查后发现,因为营业员疏忽,当时购买电动车时没有给他办理保险,商场提出可以将保费退给他,但不同意赔偿电动车损失。
沈林遂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商场赔偿其一辆新的电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某商场发布的广告应属于要约。所谓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必须符合两件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如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的法律效力在于如果要约被对方承诺了,那么合同也就成立了,任何一方违反要约的内容,即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某商场在广告中宣称在两个月内为顾客免费办理保险,完全符合上述两个构成要件。因此,对于任何一位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商场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来说,都与商场订立了合同——某商场为其免费办理电动车盗抢险。
沈林既然在该商场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但商场未给其免费办理保险,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某商场如果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沈林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这是某商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到的,所以它不能仅仅赔偿保险费,而应赔偿其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应为失窃所得保险赔偿。
经过法院调解,商场赔偿了沈林一辆新的电动车,是商场承担其不履行合同义务后果的表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沈先生为自己的丰田吉普车购买了保险额为83万多元的全车盗抢险,后该车在广东省清远市被盗。当沈先生向承保的中国××财险深圳分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依该车套用他人资料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