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和主体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贷款消费越来越被大家所熟识和接受贷款给人们带来了消费上的方便,也在短期之内缓解了人们的经济压力,但是贷款是要偿还的,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这一篇文章,贷款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和主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
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由每个债权人独立行使。不过,因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个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确定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否合格,关键在于确定哪些债权适合于保全。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其中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有:
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其中第三种处分行为不但要求有客观上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还要求有受让人知道的主观要件。
当债务人的处分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法》对撤销权的行使规定有期限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上述规定中的"5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都了解到了,贷款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和主体有哪一些规定?比如债权人需要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其他人不能够代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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