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效力 > 可变更合同 > 造成重大误解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或撤销

造成重大误解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或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3 01:58:5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造成重大误解的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或撤销?以下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个相关案例,它将为您详细解说。一、案例:2013年1月,苗某在网上看到某科贸公司3D艺术背景墙的广告,其中有加盟...

   核心内容:造成重大误解的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或撤销?以下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个相关案例,它将为您详细解说。

  一、案例:

  2013年1月,苗某在网上看到某科贸公司3D艺术背景墙的广告,其中有加盟费为零的承诺以及产品畅销国外等宣传。于是,苗某与该科贸公司签约,成为其在河北省的独家代理商。双方协议约定,合同签订时,苗某应交首批货款及代理费13、9万元,此款不退还。

  苗某支付合同款13、9万元后,科贸公司发出了部分货物。但合同履行过程中,苗某被告知13、9万元系代理费,如需3D艺术背景墙制作原料,尚需支付剩余货款。此时苗某才知道科贸公司所指13、9万元并非货款,于是起诉要求撤销与科贸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并要求退还代理费。

  二、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苗某构成重大误解,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科贸公司向苗某退还所收代理费。

  法官指出,将科贸公司在网上发布的代理协议中所列合作事项与正式签订的《代理合同》比对,发现两者存在以下不同之处:官网上写有加盟费全免,保证金全免,未涉及代理费。代理合同中关于代理费表述是“首批铺货款及代理费13、9万元”,未提及加盟费和保证金。加盟费与代理费二者从名称上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苗某为享有一定权利而支付的对价,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结合网上除首批铺货款外未注明其他需要收取的费用,苗某误以为不需要交纳其他费用,也符合一定情理。从科贸公司的角度来讲,作为格式合同的起草方有责任和义务草拟条款清晰、准确的合同文本,如果签订格式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理解不一,应当以非格式合同草拟方的理解为准。庭审中,科贸公司坚持认为13、9万元是代理费,否认存在欺诈,则不论本案是欺诈还是苗某产生重大误解,均导致苗某在签约时未能考虑代理费这一重要因素,违背了其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苗某有权选择要求法院变更合同条款后继续履行,或者选择撤销合同。现苗某要求选择撤销合同,法院予以支持。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page]

  本案中合同被撤销后,被告基于合同已经收取的合同首付款13、9万元应予返还,苗某也应当将货物返还被告。

  科贸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大家都在关注:

  ■ 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详细

  ■ 可变更合同有哪些类型

  (一)可变更、撤销合同的类型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详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