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约定利息还能主张利息吗
导读:
没约定利息还能主张利息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基本案情
2009年7月9日,被告洪某向原告周某借款35 400元,并为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自2010年8月起,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借款至今未果。周某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35 400元,支付利息13 268.00元。
判决结果
本案原告举证证明其在自2010年8月10日对借款进行了催告,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故认定借款自2010年8月10日期限届满,原告可主张自该日之后的利息损失。原告主张的利息13 268.00元,从性质上属于借款期满后的资金占用利息,其计算标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在民间借贷的实际情况中,借贷双方常常既未约定还款期限,也未约定借款利率。关于借款期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出借人第一次催告借款人还款到期之日,即可视为借款期限届满。
关于利息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未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的民间借贷案件,出借人从催告还款到期之日起第2日开始,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利率按照年利率6%计算。
法官提醒利息的确定是民间借贷案件的核心问题之一,对出借人合法利益的维护至关重要。但在实践中,近半数未约定期限及利息的民间借贷案件,原告该部分利息未能得到很好的维护。部分案件当事人因不了解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而未主张利息,按照“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法院无权主动处理该部分利息,造成原告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还有部分案件,原告虽然主张了该部分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向被告进行了合法的催要,其主张也难以得到支持。法官在此提醒,在类似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应注意收集和保存通话记录、还款协议、信件邮件、证人证言等催要证据材料,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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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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