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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家政合同示范文昨发布 保姆不得泄露雇主隐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9 20:06:00 人浏览

导读:

15日,市工商局、市妇联以及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正式共同发布了本市首个家政合同示范文本,对雇主、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员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据悉,合同共13条,30余项,合同范本可通过市工商局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由此,沪上消费者、4000余家政服务

  15日,市工商局、市妇联以及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正式共同发布了本市首个家政合同示范文本,对雇主、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员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据悉,合同共13条,30余项,合同范本可通过市工商局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由此,沪上消费者、4000余家政服务单位、50万家政从业人员,三方有了统一明晰的权责规范。

  雇主隐私信息不得泄露

  记者看到,本次推出的合同示范文本融合了雇主、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员三方的法律关系。合同第五条明确提出:雇主方有权要求服务人员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和相关培训证明。这使雇主家庭的消费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在保护雇主隐私方面,合同示范本也明确,服务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雇主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情况、工作或学习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隐私等家庭信息;在未经雇主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

  全日制保姆有权“休息”

  家政服务人员若发生意外事故,将对家政服务双方造成很大困扰。对此,合同示范文本雇主应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安全、适当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雇主不得让服务人员违规作业,不得虐待,不得危害其人身安全。服务人员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雇主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同时,合同还列出保险及责任承担条款,特别设定保险条款,由三方选择购买,为化解因家政服务过程中出现意外而带来的巨大赔偿责任纠纷提供解决方法。

  另外,家政服务人员的休息时间问题一直是家政行业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于此类问题,此份合同示范文本除了在第三条中约定服务时间外,还在第五条雇主的权利义务中提出,对全日制和住家制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给予每周相应的休息时间。

  “跳单”必须支付违约金

  巾帼家政负责人周珏珉表示,合同第十条对违约责任有了比较明确的表述,可以从四个方面追究违约责任,虽然对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没有明确规定,把空间留给了三方协商,但是把甲方串通丙方脱离乙方管理、私签协议并接受服务的,必须要乙方支付违约金列入合同。“这么做,对家政行业普遍存在的跳单现象进行了规范。”

  “当然了,这份家政示范合同在制定和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这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周珏珉举了个例子,比如合同在对三方权利义务的表述方面,只有雇主方权利义务表述比较完整,家政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方只有义务没有列出权利。[page]

  家政公司

  支持合同规范后三方很透明

  “我们公司打算购买这份合同。”乐乐家政的相关负责人程文波说,有的客户比较刁蛮,认为我们自己制定的合同是霸王合同。现在好了,有了官方制定的示范合同,雇主自然没话说了。这样一来,阿姨、家政公司、雇主都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打个比方,过去没这个合同,容易扯皮。但今后则能更好地保护客户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性。一旦雇主家发生了损失,也能由家政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来邦家政的李荣表示,他们也会购买这份合同。“这份合同体现了公平公正性,以前大家签的都是模糊合同。公司和雇主签的合同保姆看不到,公司和保姆签的合同,雇主也同样看不到,现在保姆、雇主、公司一人一份。所有东西放到台面上讲。很透明。”

  质疑使用率高否尚是未知数

  不过,也有家政公司提出了质疑,这份沪版家政示范合同和香港合同比起来还是有差别的。“在香港,家政合同的使用率几乎是百分百,所有的雇主雇用保姆必须要到入境处、劳工处等部门备案。”博伲家政管理中心的负责人朱炜质疑说,上海的这份示范合同虽然推出了,但到底有多少家政公司会使用,还是一个未知数,毕竟这份合同仅仅是居间合同,没有规定强制执行。“但有总比没有好。”朱炜表示,现在保姆已经进入奢侈品时代,全球都一样,用工荒对于家政行业同样适用,现在雇主能找到一个好保姆就不错了。这就给合同推广带来一个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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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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