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奶
导读:
导读:近日,两笔太子奶的广告款让某某奶业董事长文某某陷入“公器私用,利益输送”的质疑之中。太子奶内部人士称,文某某涉嫌利用托管太子奶职务之便,通过广告投放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里面究竟暗藏了什么玄机?本文为大家逐一揭晓。
广告合同遭反对仍签订
太子奶方面提供的某某奶业与某某时代传媒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某某”)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显示,3月25日,某某奶业与北京某某签订了一笔金额超过1150万元的合同,合同主要包括“胖兔子粥粥”卡通形象代言太子奶产品,和在湖南卫视制作的《一起来看流星雨》中进行植入广告两项内容,太子奶产品宣传中可以利用胖兔子粥粥的形象。此外,北京某某保证某某奶业在电视剧中有2000秒的剧情植入广告,某某奶业则须向北京某某支付商业代言及使用费用、植入广告费用、活动执行费用、策划费用、艺人费用共1150万元的固定权益金,以及第三年开始1%的用胖兔子粥粥形象作包装的产品销售提成的动态权益金。
某某奶业内部人士刘勇(化名)对媒体表示,当时公司内部反对的声音很多,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也反对,主要是对广告产生的效果存在质疑,这家公司在广告界知名度很低,此前太子奶也未进行过植入广告投放。
千万元广告合同未兑现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的北京某某年检报告显示,北京某某2007年销售收入为25.97万元,2008年为14.98万元,两年职工人数均为3人。记者在北京市工商局官方网站查询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彭晋,其最新的年检年度为2008年。
刘勇表示,当时文某某坚持要求付款,最后支付了两笔300万元,共600万元。而记者从湖南卫视负责电视剧广告植入的相关人士处了解到,《一起来看流星雨》剧中没有太子奶的任何植入广告,而胖兔子粥粥形象进入电视剧也是不用付费的。
此外,2009年6月9日,某某奶业又与湖南某某传媒策划公司(下称“湖南某某”)签订另外一笔115万元的广告代理合同,通过湖南某某在11省卫视进行天气预报栏目广告投放。而在湖南某某的股东名单中,彭晋和文某某的高中同班同学陈传焕现身其中,两人分别出资140万元和60万元。
广告公司系同学参股公司
记者从长沙市工商局查询的资料显示,湖南某某成立于2009年5月4日,距获得这笔广告收入不到一个月。记者近日前往该处走访时发现,该公司已经搬走,现为另一家公司筹备处。记者从物业管理处查询得知,该办公室的业主即为彭晋。而记者赶赴醴陵二中查询该校“校友名录”发现,陈传焕和文某某同为该校高中七十班学生(1978.9-1980.7)。[page]
9月21日,文某某在太子奶总部办公室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与上述两家公司签订了广告合同,也承认陈传焕是其高中同班同学。
不过,蹊跷的是,记者询问与北京某某的植入广告条款执行情况时,文某某一开始称在《一起来看流星雨》剧中有植入广告,并有证据,但在得知记者从第三方获悉太子奶在该剧中没有进行任何植入广告时,他立即改口称对植入广告的方式进行了修改,没有植入广告,但是有硬广告。文某某表示,与北京某某的合同是否进行了修改他并不知情,但是肯定有其他的方式进行补偿,并且这一合同后期被终止了,对于为何选择其高中同学参股的公司进行广告代理,文某某表示,当时进行了招标,考虑到湖南某某更加熟悉胖兔子粥粥的形象,才选择了湖南某某。来源:法律快车 http://www.lawtime.cn/info/he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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