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赠与协议书模板
导读:
一般的而养老协议就是具有财产赠与意义的协议,因为有很多的老人是孤寡老人也没有子女能够继承。这个时候老人一般会选择和一个能够照顾自己并且自己也很相信的人签订一个生养死葬的协议,然后自己将省钱所有的财产赠与给该人。那么财产赠与协议书模板是怎么样写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财产赠与协议书模板及其相关问题。
赠与人: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
赠与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没有任何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决定将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人下列人员:
1._________(受赠人姓名)赠与其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_____号平房五间,房产权证号为:no:_________.
2._________(受赠人姓名)赠与其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楼公寓房一套。房产权证号:sh-no:_________.
3._________(受赠人姓名)赠与其赠与人珍藏的图书、字画、古董共_________册(幅、件)清单附后。
4._________(受赠人姓名)赠与其赠与人所创办的_________企业股份。赠与人拥有该企业的股份共_________股,占该企业全部股份的_________%.这些股份全部归其所得。赠与人所担任的董事长一职,由其担任至届满。届满之后是否继续担任,由董事会决定。
以上条款,在赠与人正式签字并公证之后生效。在本合同生效之后,由受赠人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赠与人给予应有的协助。登记费用由受赠人自负。
赠与人(签字)_________
受赠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其计税依据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上述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或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为营业税应税行为,这里的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这是一般的原则性规定,但对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作为“特案规定”纳入了视同销售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骉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骍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中曾规定,只有单位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才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不征收营业税。而按照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个人无偿向他人赠送房产,出赠方也要缴纳营业税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第一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由于新营业税对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作为“特案规定”纳入了视同销售范围,因此财税〔2008〕174号文件也适用个人无偿赠送房产行为。
从法律意义上说,胎儿并非自然人,因此也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就不保护胎儿的合法利益,我国继承法就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但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赠与合同关系,相关规定集中于合同法第十一章,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胎儿能否接受赠与的明确规定。那么能不能认为胎儿就当然有权获得赠与呢?
法官认为,接受赠与是一种纯获利的民事行为,没有相对应的义务,应当赋予胎儿拟制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有利于对胎儿的一般保护,亦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一般道德标准。另外,对胎儿的赠与也可以视为一种附成立条件的赠与合同,即胎儿出生成活后赠与成立。在本案中,基于原告刘甲出生的事实,不能因签订协议时小刘甲未出生而无效。
同时赋予胎儿的权利也不能无限的扩大,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诸如生命权、健康权等一般人格权就不能认为胎儿拥有,否则会引发复杂的道德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财产赠与协议书模板及其相关问题,财产赠与是要收取相关税率费用的,而且从法律意义上说,胎儿并非自然人,因此也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就不保护胎儿的合法利益,我国继承法就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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