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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委托书最新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21:45:15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是要为正式员工购买社保的,在企业为职工购买社保后,如果员工因职业变动想要跨市换工作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的,当人们因为工作忙碌无法本人去办理社保转移的时候,是可以准备一份个人社保委托书委托亲朋好友帮忙办理社保转移的;那么个人社保委托书最新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您科普一下吧!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是要为正式员工购买社保的,在企业为职工购买社保后,如果员工因职业变动想要跨市换工作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的,当人们因为工作忙碌无法本人去办理社保转移的时候,是可以准备一份个人社保委托书委托亲朋好友帮忙办理社保转移的;那么个人社保委托书最新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您科普一下吧!

  一、个人社保委托书最新版

个人社保委托书最新版

  xxx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将在xxx市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养老/医疗)转出xxx市,因故不能亲自前去贵中心办理,现委托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转出手续。

  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户籍类型:城镇□ 农村□

  本人户籍地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受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二、怎么样才能进行社保转移

  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一)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

  1、权利义务对应原则

  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2、责任共担原则

  各参保地要负责保管好参保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分段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二)省内社保转移适用对象

  1、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适用本办法。

  2、参保人跨省(区、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四)省内社保转移账户转移

  在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

  (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

  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水平,分段计算,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三、如何办理跨省社保转移问题

  根据《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原参保地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45天内办结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

  具体的流程为:参保人提出申请———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地15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函,不符合条件的作出说明)———原参保地收到函15日内办理各项手续(参保人员欠费的,在本人补缴后办理手续;本人无力补缴的,欠缴费时间暂不计算缴费年限,补缴后再计)———新参保地收到转移的关系和资金后15日内办结。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想要办理社保业务而本人因事无法办理时,是可以委托朋友或者家人进行办理社保业务的,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委托他人帮忙办理社保业务时应当准备好一份个人社保委托书给朋友,以避免后期发生纠纷;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个人社保委托书最新版”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合同法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快车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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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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