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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应该去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23:25:28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承租人签订完租赁合同,接下来就是做登记备案,那么应该到哪里下做备案?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要提交哪些证件?在此提醒一下租赁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条款?下面针对这几个问题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应该去哪个部门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可以以此为鉴。

一般承租人签订完租赁合同,接下来就是做登记备案,那么应该到哪里下做备案?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要提交哪些证件?在此提醒一下租赁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条款?下面针对这几个问题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应该去哪个部门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可以以此为鉴。

  一、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应该去哪个部门?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二、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要提交哪些证件?

  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

  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三、租赁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应该去哪个部门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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