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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纠纷上诉状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23:50:35 人浏览

导读:

在目前的我国建筑工程当中,经常会因建筑合同的一些原因发生纠纷。处理这类纠纷双方当事人往往会选择诉讼程序。假如对一审判决不满意的话可以提供一份相关的上诉状,但是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上诉状的书写。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合同纠纷上诉状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目前的我国建筑工程当中,经常会因建筑合同的一些原因发生纠纷。处理这类纠纷双方当事人往往会选择诉讼程序。假如对一审判决不满意的话可以提供一份相关的上诉状,但是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上诉状的书写。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合同纠纷上诉状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筑合同纠纷上诉状怎么写

  原告: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住xx市xx区xx街xx号楼xx室,邮编: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住xx市xx区xx号,邮编:xxx 电话:xxxxxxxxxxx。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保修款62259、24元,延迟支付的违约金巧6694、12元;以上两项共计68953、36元;

  2、以上金额截至2007年8月15日 ,逾期支付,则以62259、24元为基数,按每日0、024%支付逾期利息;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建设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某地的某项目b区的1#、2#楼的外墙外保温及饰面装饰工程进行施工,工期为50天,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合同还约定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18个月,项目最后的结算金额为1245184、72元,所以被告留存保修款62259、24,保修期至xxxx年xx月xx日。然而,过了保修期后,该项目并未发现质量问题,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返还保修款。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返还保修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建设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

  1、承包人没有资质,导致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以至于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或者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是挂靠经营,自己根本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或者业主要严格的对承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免发生纠纷。

  2、拖欠工程款

  工程款拖欠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司法解释为了维护实际施工人的利益,规定了发包人对于欠付工程款的责任。因此在合同的订立时,当事人最好约定违约金,这样可以约束发包人或者分包人的行为。

  三、建筑合同的注意事项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工程利润长期在低水平运行,且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而施工企业由于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签证资料不完善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业主提出高额索赔、最终导致施工单位倒赔钱的案例屡见不鲜。在新的施工任务不断承接的同时,施工企业作为承包人能否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有效规避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

  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 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 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 资质情况; ② 施工能力; ③ 社会信誉; ④ 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履约管理之工期

  () 工期和施工进度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①
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② 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③ 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

  ① 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③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④ 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合同纠纷上诉状怎么写的全部内容。要对建筑合同纠纷进行预防,首先就需要去了解为什么会发生建筑合同纠纷。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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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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