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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积金实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5 23:20:25 人浏览

导读: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阶段性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住建部与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下面由法律快车...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阶段性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住建部与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这里详细介绍公积金阶段性降低存缴比例的内容。

  此次阶段性降低公积金存缴比的主要内容

  1、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3、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阶段性降缴存比的理由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是降成本的内容之一,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

  2、减轻企业负担。当前“五险一金”相当于职工工资的40%左右,其中住房公积金的比重也比较大,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减轻企业负担。

  3、稳定经济增长。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有利于增加就业,稳定经济增长。

  2016年实行阶段性降低公积金存缴比的特点

  一是阶段性。明确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阶段性的,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所以,这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采取的阶段性措施,不是长期的制度安排。

  二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的幅度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要符合降低成本的实际需求,要考虑职工的利益和承受能力。

  三是要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我们正在制定的《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这样做是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情况也不同,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增强这项政策调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什么要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的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看出,《条例》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限如何确定,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对目前存在的超比例缴存问题,必须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因此,《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明确要求,“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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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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