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小区配套设施的归属
导读:
在小区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小区的有关设施还是比较齐全的,这个是小区物业负责的一种表现,对于小区配套的一些设施,如果受到了损害或是对其要进行出卖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知道该设施的所有权是归属于谁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如何确定小区配套设施的归属。
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属于商品房价格成本的一部分。公共配套设施是住宅总体的一部分。没有住宅,也就谈不上公共配套设施,它与楼道等一样属不同所有人共有。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行使。因此,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是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侵占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
目前物业部分在公用设施、公用部位的权属问题,还涉及维修和费用的承担问题。比如,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哪些属于部分业主共同共有;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只能户主和物业协商着来。
1、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居民们基本的满足需求;
2、和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1、商业配套:社区商业经营面积的总量,一般按每千人平均拥有商业面积计算,应不低于600平方米。新建社区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
2、教育配套:社区托儿所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
3、体育配套:人均室外用地面积宜为0.30-0.65平方米/人,人均室内建筑面积宜为0.10-0.26平方米/人。
4、交通设施:距离社区出口300米范围内应有公共交通设施。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如何确定小区配套设施的归属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一般来说,小区配套的一些设施,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就好比楼梯、电梯这样的,这个就是业主共同所有的,当然对于归属问题也是可以进行协商的。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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