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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17:59:45 人浏览

导读:

国有土地的获得有几种方式,有的可能是用过划拨的方式取得,但是有的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对于不同的获得方式,在转让时候的手续以及相关的材料都是不太一样的,我们对一土地拥有所有权的话,对这一土地是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手续。

  国有土地的获得有几种方式,有的可能是用过划拨的方式取得,但是有的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对于不同的获得方式,在转让时候的手续以及相关的材料都是不太一样的,我们对一土地拥有所有权的话,对这一土地是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手续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办法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应编制年度计划,并纳入当年建设用地计划控制指标,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拟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所在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应包括出让地块的面积、位置、界址、用途、出让年限、建设规划要求、出让底价、出让方式等内容。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一)普通标准住宅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和别墅用地40年;

  (五)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第十条 政府出让土地的底价,按照基准地价、市场行情、地块用途、土地收益、地块的区位、地块的大小形状、国家和本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土地使用年限和其他因素评估。出让底价在出让前不得公开。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准地价,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按不同的土地级别和用途,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和测算,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价评估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基准地价可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定期修定。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拍卖、招标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用协议的方式进行。商业、金融、娱乐、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的用地,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的方式出让。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出让底价。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三、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8、登记费和工本费;70.00元。

  9、土地变更费:按土地使用面积0.5元/平方米缴纳。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办法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国有土地是其他的土地性质有点不太一样的,对于国有土地来说,取得方式就是不太一样的,同时在使用年限以及所有权方面都会与私人土地或是集体土地不同。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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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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