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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将保护农民私有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5 12:51:10 人浏览

导读:

本文介绍土地私有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正在修改当中,新的土地管理法将保护农民私有财产,土地私有化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此次修改是小改,主要对不适于未来发展的问题做出调整:一是重新修订对农民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二是放开集

  本文介绍土地私有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正在修改当中,新的土地管理法将保护农民私有财产,土地私有化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此次修改是小改,主要对不适于未来发展的问题做出调整:一是重新修订对农民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二是放开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限,承认农民对土地的权利,集体组织可以将土地用于市场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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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日前有权威人士透露,国土资源部已成立了以田凤山部长为组长的专门小组对我国土地管理法作出重大修改。参与土地法修订工作的官员指出,因为土地管理法在1998年做过修订,此次修改是小改,主要对不适于未来发展的问题做出调整:一是重新修订对农民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二是放开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限,承认农民对土地的权利,集体组织可以将土地用于市场流转。

  内地民法学权威专家江平教授指出,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民土地征用后的补偿界定是“适当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居民拆迁的补偿界定是“相应补偿”,新土地管理办法采用了目前正在修订的物权法中首次提出的“合理补偿”这一概念,则是一大进步。业内人士分析,集体土地参与市场流转标志中国土地政策进一步放开。更重要的是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时,这两项修订内容将是对农民私有财产保护的重大进展。预计修正案有望在年内进入全国人大审议程序,明年正式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轮修改

  《土地管理法》第四轮修改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伴随着此轮修法,对于土地制度改革的讨论也越来越激烈。很多专家都聚焦于本轮修法如何做实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此之际,凤凰网财经《财•知道》栏目独家对话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蔡继明在对话中表示,中国应该逐步推行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化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

  近年以来,中国出现了很多由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非法征地等纠纷不断。几个月前的河北香河,就出现过政府大规模违规圈地的现象。开发商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而大量的农民并未签订土地征用合同。此举也引起了村民的不满与抵抗。

  蔡继明认为,在现行的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下,土地私有化可以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土地的意识和能力。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集体代替个人做主的事情,违背农民的意愿,侵害农民的权益。

  “要是土地私有了,那集体根本就没有这种权利了。”蔡继明说。

  征收集体的财产和征收私人的财产又有一定的差别。蔡继明认为,“国家通过征收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好像是公与公之间交易,比较容易达成默契。”

  土地私有化并非全盘私有化 并不违反宪法

  中国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在这种体制下谈土地的私有化,是一种比较敏感的行为,制度上的障碍成为现实的担忧。

  不过,在蔡继明看来,这完全不是问题。他说,谈土地私有化,并不是说全盘私有化。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土地制度多元化。不排除一部分土地继续实行国有,集体所有,但是有些土地就可以实行私有,比如说宅基地,非公益性的土地,没有必要一定要实行国有。

  “从宪法的角度来说,宪法在总纲里面谈到中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生产资料的多元所有制。在城市里边,也允许有非公有制经济大量的存在和发展。如果我们把土地制度做一个调整,由原来的单一公有制变成多元所有制,甚至也可以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这个并不违反宪法。”

  土地私有化可从宅基地做起 50年或70年产权制度须废除

  在操作层面上,蔡继明认为,私有化可以先从宅基地做起。

  “其实农村的宅基地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私有的属性,只不过我们还给了它很多权能的限制,比如说转让、抵押,包括小产权房等等。我们现在限制它的交易,以后取消就可以了。”

  城市里面的宅基地则有使用时间的限制,有70年产权或50年产权等。2011年初上海曾出台通知,规定土地70年产权到期将无偿收回,这也引起了住房市场的恐慌。

  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有33年,很多房屋距离使用期限越来越近,这也极大影响了住宅的价值与产权交易。

  对此蔡继明认为,城市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保持国有,但至少要赋予它永久的使用权。

  “永包制”等说法是挂羊头卖狗肉 其实都是推行土地私有化

  在土地制度上,有学者提出过“永包制”,也有人提出过“永佃权”,对此蔡继明笑言,这可能得叫做挂羊头卖狗肉。

  “有一些学者,实际上是感觉土地私有这个概念比较刺眼,在意识形态上比较敏感,于是就提出一些变相的提法,比如说999年永包制。也有的提出把承包权做实,把所有权做虚等等。”这些都是有积极意义的,他表示。

  在意识形态上可能有一些障碍,有一些敏感的地方,采用一种变换的方式,避免直接发生冲突,实际上都能达到同样的结果。蔡继明拿民营经济的说法举例,“那时候忌讳说私有,但忌讳说私有咱们就说民有。因此民营经济这个概念就延续下来了。”

  他同时表示,从中共十六大之后,已经不再忌讳谈私有。“中国现在也一直在讲保护国有财产、公有财产,也要保护私有财产。要支持公有制的发展,也要支持私有经济的发展。”(文/马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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