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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且工程验收也不合格,作为发包方是否有权拒付工程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7 10:40:43 人浏览

导读:

答: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区分情况分别处理。第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的费用;第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你公司有权拒付工程款。
答: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区分情况分别处理。第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的费用;第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你公司有权拒付工程款。但需说明的是,如果您公司作为发包人对于建设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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