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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被忽视的房屋租赁事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9 22:56:18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考虑哪些因素?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几项经常被人们忽略的房屋租赁事宜。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

  核心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考虑哪些因素?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几项经常被人们忽略的房屋租赁事宜。

  一、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三、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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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才算合法转租

  租赁房屋转租需要的条件[page]

  (1)转租需要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无效,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同意转租,其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无效。

  (3)出租人知道转租的事实,没有明确表示反对的,也表示异议,视为同意转租,不得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主张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4)转租合同的第三人即次承租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5)拖欠租金而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金等费用,作为合理的抗辩事由;超出部分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详细

  ■ 租二房东店铺须注意的事项

  首先,安全性问题。

  二房东转租商铺时必须征得商铺产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时必须提供该商铺的产权证明,如果是房管所的使用权商铺转租,那么还要提供“公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

  其次,转租期不得超过上手租期。

  转租期超过上手租期的部分是无效的,因为业主到期收回出租商铺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所以必须确保租期是有效的,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无谓纠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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