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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子买卖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10:12:40 人浏览

导读:

小产权房身为我国的一种特殊的房产类型,没有我国相关的国家规定承认,所以也是不可以进行一些银行贷款等的业务,但是居住小产权房还是可以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小产权房子买卖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小产权房身为我国的一种特殊的房产类型,没有我国相关的国家规定承认,所以也是不可以进行一些银行贷款等的业务,但是居住小产权房还是可以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小产权房子买卖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小产权房子买卖注意事项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

  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二、性质分类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三、小产权房产生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2、擦边球的空间: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小产权房子买卖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小产权房虽然说是不经过国家的认证的,但是仅仅只是居住还是可以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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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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