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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成功维权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0 03:05:38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2013年1月18日,为感谢盈科律师事务所邬锦梅团队律师成功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王先生特意送来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据了解,2007年4月2日,王先生与赵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将位于丰台区莲怡园小区一套回迁安置房

  核心内容:2013年1月18日,为感谢盈科律师事务所邬锦梅团队律师成功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王先生特意送来“捍卫法律尊严 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

  据了解,2007年4月2日,王先生与赵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将位于丰台区莲怡园小区一套回迁安置房屋以4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先生。合同签订后王先生付款,赵某交房。但后来房价上涨,赵某反悔,便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于2011年4月6日将王先生诉至丰台法院,让王先生腾退房屋,王先生慕名找到盈科律所并委托邬锦梅团队律师代理此案。在该房屋买卖效力纠纷一案中,邬锦梅团队律师做了充足准备,赵某胜利无望,无奈撤诉,合同仍然有效。

  后该房屋可以办理房产证,王先生便要求赵某为其办理过户手续,才得知赵某已经将房屋登记到其子名下。王先生不知所措,又找到盈科所邬锦梅律师请求帮助。考虑到赵某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王先生合法权益,如果不及时起诉,待房屋过户到其子名下,王先生的权利更难主张,邬锦梅律师当机立断,组织团队确定诉讼方案,及时提起诉讼。因涉案房屋经多次转手买卖但是均未办理转移登记,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方便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实际执行,经与主办法官商议,决定追加涉案房屋开发商为被告参与本案。本案房屋出卖人十分狡辩,不但拒绝办理过户,甚至当庭否认收到购房款,邬锦梅团队律师积极搜集证据,多方证据相互印证,最后出卖人的谎言不攻自破。

  本案经过3次开庭审理,多次与法官谈话沟通,最终胜诉结案,委托人王先生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为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特送一面锦旗,王先生说:“这面锦旗不仅是对邬锦梅团队律师的感谢,更是对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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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邬锦梅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三年执业经验 ¨成功代理张家港某电脑公司诉某电子出版社软件侵权申诉等知识产权案; ¨成功代理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诉某集团贷款担保纠纷等经济案; ¨成功代理多起劳动争议、民事侵权、欠款纠纷等案件; ¨成功代理李某故意杀人案、闫某抢劫案、罗某非法拘禁案、王某敲诈勒索案等刑事案件; ¨担任某投资集团、某房地产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邬锦梅律师电话:13301193895,欢迎随时电话或者短信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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