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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02:59:24 人浏览

导读:

城中村是大多一线城市在发展经济当中出现的实际性问题,大量的外地人员进入大城市,包括农民工,使得城市的住宅,尤其是平房区,城乡结合点的低价位住房区域,成为了外来务工人员的集聚地。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城中村改造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城中村是大多一线城市在发展经济当中出现的实际性问题,大量的外地人员进入大城市,包括农民工,使得城市的住宅,尤其是平房区,城乡结合点的低价位住房区域,成为了外来务工人员的集聚地。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城中村改造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城中村改造流程是怎样的

  1、规划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2、土地收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3、拆迁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

  二、城中村拆迁存在的情况

  第一种是原农村范围被划入城市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已被征收归为国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有农村户籍转换为城市户籍,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被征收土地上原有的房屋未被拆迁,仅仅是土地属性因征收行为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后续的城中村拆迁改造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征收及补偿。

  第二种是城中村周围的土地相继被征收,但保留下来的城中村范围仍未被征收,居民仍旧保留农村户籍,部分地区会逐步完成农村户籍转为城市户籍的工作,并将城中村范围划入城市规划范围内。此时的征收一般按照国有土地拆迁的程序进行。

  第三种是仅仅是地理状态上的城中村,土地未经征收,仍属于集体土地性质,此时的城中村拆迁改造按照集体土地性质进行拆迁和补偿。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按照哪种程序开展拆迁工作并进行补偿,还需要具体考察土地性质。对土地性质进行判断时,首先要审查城市规划区域的范围,不在该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国家土地或国家已通过合法征收程序归为国有的前提下认定为国有土地,其他情况应当认定为集体土地。其次,如果因城市新规划,需将城市规划范围拓展至集体土地的,要审查是否对集体土地进行了依法征收,并据此认定土地性质,因依法征收归为国有的,土地性质为国有,未经依法征收或征收未完成的,土地性质仍属于集体所有。

  三、城中村改造补偿款怎么分配

  拆迁补偿标准:以核定的拆迁居民宅基地的证载面积为准,按证载面积每分(0.1亩)拆迁补偿标准130万元。

  拆迁奖励:为鼓励居民积极响应整村拆迁,在拆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按合法宅基地证奖励,在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签订拆迁协议的,每证奖励20万元;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5日期间签订拆迁协议的,每证奖励10万元。

  每分(0.1亩)130万元的纯货币补偿,相较以前城中村补偿方式,这次可谓“简单而粗暴”,核算简单,便于操作,省却不少麻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城中村改造流程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这也是以后的改造走势。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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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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