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
导读:
核心内容:南宁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该工作流程首先方案编制阶段,方案审批阶段,土地和规划手续办理阶段,项目建设阶段。每个阶段,有各自的任务和时限。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南宁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
南宁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
为规范城中村改造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有序、快速进行,制定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方案编制阶段
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征求村民意见,提出改造设想,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同意实施城中村改造决议(经应到会代表90%以上同意),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对拟改造村的社会现状、建筑状况、人口、历史文物建筑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拟定初步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该村的现建设用地范围)呈报市“三旧”办确定。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改造方案,确定改造模式(村集体自主改造、村企合作改造、城区政府主导改造),补偿安置方案,经村90%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方案审批阶段
市“三旧”办组织对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改造方案进行审查,市“三旧”办组织初审通过后,将改造工作方案报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决定是否批准改造方案。
时限:市“三旧”办自接到城区政府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提出意见。
第三阶段:土地和规划手续办理阶段
(一)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城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村委会等进行城中村土地地籍调查,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城区政府、村(组)进行土地权属确认或登记发证。
时限:资料齐全并符合报件要求,自申请之日起市国土资源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权属确认或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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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蓝线、规划设计条件、方案等的审批。
市规划部门负责按规定出具项目定点范围蓝线、规划设计条件及审批规划总评、单体建筑方案等。
时限:市规划局收到申请定出具点蓝线函件后7个工作日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条件7个工作日完成;项目规划总平9个工作日完成上报市规工委会审定;单体建筑方案1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
(三)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依法完成集体土地转用和征收变性报审报批工作。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城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申请,城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拟定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按规定报批。
时限:接到齐全材料后,城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5个工作日内拟定方案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7个工作内审核上报。
(四)市“三旧”办会同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委核定改造成本,组织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会同城区(开发区)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意见。
时限:核定改造成本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城中村改造方案、实施意见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通过公开出让确定土地竞得企业。
时限:自市政府批准改造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报批时间)内完成。
第四阶段:项目建设阶段
(一)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办理建设规费减免、土地总价款收缴及补贴拨付手续。
时限:资料齐全并符合报件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关收费项目的审核;资金收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规费减、免手续;3亿元以下项目交清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含报批时间)完成拨付;3亿元以上项目,自资金到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50%的土地出让金拨付到城区财政,其余50%自项目开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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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发改委办理城中村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投资许可手续。
时限:资料齐全并符合报件要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市国土资源局为土地取得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时限:自出让土地总价款收缴完毕并办理用地许可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市规划局为土地竞得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时限:自资料齐全且符合审批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办理,10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
(五)市城乡建委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
时限:工程招投标程序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和工程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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