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刑法罪名库 >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0 924

法律快车刑法罪名库

485个罪名收录

严谨层次化呈现

专业资深律师审阅

  • 立案标准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六)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七)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立即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立即咨询

精选刑法问答 更多>>

有法律问题?马上问律师

3分钟快速获得律师解答

8,480位在线律师

立即咨询

刑事辩护最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