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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7:07:19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因不清楚受理范围,往往跑了冤枉路。那么,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那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因不清楚受理范围,往往跑了冤枉路。那么,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11、因收取或变相...

  •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争议可以且应当适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

  •   劳动争议仲裁就是劳动者申请对劳动争议进行判断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这个话题一直存在着争议。那现在让我们看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到底是怎样的,该注意那些细节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法律小编如何说的。

      一、仲裁的受案范围

      一般认为,凡是当事人有处分权的民事、经济争议,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对仲裁的受案范围,具体包括: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

  •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争议可以且应当适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

  •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认:1、劳动争议仲裁管辖不得约定,约定无效;2、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双方极易因为利益问题产生矛盾纠纷,这个时候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那么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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