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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7 09:15:08 0人浏览

导读:

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就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   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就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以上就是“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断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以上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断”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六)用人单位的辞职通知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核心内容:什么是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法律承认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介绍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阅读导航】

      一、概念

      二、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

      三、相关法规

      【正文】

      一、概念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下岗或停薪留职到另一单位工作、或同时从事几份兼职工作等。在双重劳动关系下,一般都有一个正式挂靠单位,哪怕并不提供劳动,但可以领取最低工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对于双重劳动关系来说,如果第二个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作为劳动关系来处理,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而不能要求其他依照劳动法所能享有的权益。

      二、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

      一是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

  •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那么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双重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下岗或停薪留职到另一单位工作、或同时从事几份兼职工作等。在双重劳动关系下,一般都有一个正式挂靠单位,哪怕并不提供劳动,但可以领取最低工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对于双重劳动关系来说,如果第二个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作为劳动关系来处理,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而不能要求其他依照劳动法所能享有的权益。

      通常来说,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关系;

      二是依据《劳动法》第99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

  •   在形成劳动关系时,有一些情况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数额如何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以上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数额如何认定”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劳动者可以根据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通过以下有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而且,对上述规定中的第(1)、(3)、(4)项 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如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如工作场所、办公工具;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4、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职工名册。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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