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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1:21:50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确定管辖权的时候, 除了地域管辖之外还需要确定级别管辖。那么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如何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如何确定
  •   在刑事案件中,确定管辖权的时候, 除了地域管辖之外还需要确定级别管辖。那么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如何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基层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

      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

      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我国对于刑事案件的法院管辖有一定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确定管辖权的时候,还需要确定级别管辖。那么刑事案件级别管辖怎么确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案件级别管辖怎么确定:

      (一)基层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

  •   大家都是知道的,公安部门在我们的社会中是很重要的,众所周知的是,公安部门是负责维持我们公民日常生活平稳运行的一个部门,同时公安部门也会负责我国的一些刑事案件的抓捕起诉等的一系列工作。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安机关级别管辖如何确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安机关级别管辖如何确定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如下:

      1、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

  •   对于各类刑事案件不是每个法院都可以受理的,每个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自己的案件管辖范围,不同层级的法院管辖的案件性质和范围是不同的。法律快车小编今天要讲的就是刑事案件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一、刑事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

      通常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刑事案件管辖分类

      (一)职能管辖

      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

      3、自诉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审判管辖

      1、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违法所得没收...

  • 侵占罪是刑事处罚较轻的一种犯罪,我们要确定它的定罪起点,就要充分考虑侵占罪与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而要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区别,以实现刑法的谦抑性。刑法的谦抑性是刑法追求的三大价值目标之一,刑法对法益的保护具有补充性,即对于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国家只有在运用民事的、行政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仍不足以抵制时,才能运用刑法的方法。侵占代为保管物犯罪近似于贪污罪,但主张参照盗窃罪定罪数额来确定起点,即以人民币500—2000元为起点。有的主张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对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中侵占罪(即新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即以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为起点。贪污罪中虽也有侵吞公款的犯罪形式,但贪污罪更强调犯罪主体的职务要求,强调要惩治犯罪者的违职性,贪污数额在定罪量刑中并不是起主要作用。侵占罪主体只是与被侵害人存在民事方面的法律关系,这与贪污罪主体从事公务性质具有截然不同的...
  • 如果当事人认为一审判刑过重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时候,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随着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不管是小学生还是老年人,都多多少少会使用网络。网络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方便,而有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网络来犯罪。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涉网犯罪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涉网犯罪管辖权时应以网络行为的最终目的地、网络犯罪行为实施地、网络犯罪行为结果地作为合理依据。

      涉网犯罪管辖法院确定依据一:网络行为的目的地。

      网络行为必然具有目的性。因此,行为的目的可以作为确定管辖的联结点。如果行为人使网络上的特定人得到信息数据,并希望他人访问该网页,或者有意向特定的目标发送信息、数据,这种积极的、主动的接触目的与目标所在地构成直接故意的关联。这种直接故意的关联,可以推定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接受被指向地的法律,构成被指向地法院管辖的基础。

      涉网犯罪管辖法院确定依据二:网络犯罪行为实施地。

      网络犯罪行为须通过一定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应当以行为人为中心,以...

  •   在刑事案件中,确定管辖权的时候, 除了地域管辖之外还需要确定级别管辖。那么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如何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基层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

      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

      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向要离婚,但是另一方却还想继续维持婚姻关系,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以后会通知被告,被告也有一定的答辩期,如果被告在答辩期内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那么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张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05)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四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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