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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30 08:51:07 0人浏览

导读:

寻衅滋事导致严重的情况会触犯寻衅滋事罪,但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只会受到治安处罚,因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那寻衅滋事治安管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寻衅滋事治安管理处罚
  •   寻衅滋事导致严重的情况会触犯寻衅滋事罪,但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只会受到治安处罚,因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那寻衅滋事治安管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那么打人治安管理处罚是怎样的?接下来为您介绍.一、打人治安管理处罚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同时,如果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减轻或不予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加重处罚。(二)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
  •   在我们身边,有些人为了张扬自己的个性,凸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引得众人的关注,哗众取宠,故意循规越矩,寻衅滋事。这种行为必然会受到治安管理的处罚,因为危害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治安管理处罚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条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有如下表现形式: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

      所谓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打群架,破坏公共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行为表现为行为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破坏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该行为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企图通...

  •   中国公安机关,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那么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将此原则设定在条文中,是一种遗憾。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

  •   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的守护者,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如果公民做了违反治安管理的事情,就会受到汉安处罚。那么,治安管理处罚的原则是什么?今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与特征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人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

      1、性质是行政处罚。

      2、适用主体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内容是依法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

  •   追诉期就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那么,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追诉期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阅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当然,治安管理的处罚也是有一定的氛围的,只要不超过这个范围,我们就不会受到处罚,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包括哪些?一、治安处罚的种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处罚共有四个主罚种类和一个附加罚种类。四个主罚是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一个附加罚种类是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除了法律规定的上述处罚之外,公安机关不得采取其他处罚措施,如不得采取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处罚措施。二、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包括哪些治安处罚的适用,是公安机关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责任能力和行为情节,决定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和给予何种程度处罚程序的活动,是执行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原则保证处罚公正的重要制度。1、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主体。违法行为主体有自然人和单位两种,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违法行为主体应当给予治安行政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研博律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主要分为四种: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还有一种特殊情形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下面以警告为例,给大家解释说明。

      警告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谴责和告诫,指出其行为违法教育行为人不得再犯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

      那么适用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初犯、偶犯;

      第二种,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良好的情形;

      第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的情况。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治安处罚的撤销有两种方式:一是依职权撤销,二是依法撤销。

      1、依职权撤销: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经过审查,发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裁量不当、程序违法时,可以撤销。

      2、依法撤销包括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撤销。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审查后发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裁量不当、程序违法时,可以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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